1.去看奥运足球赛不让带什么东西入场!(详细)

2.足球运动员应遵守哪些规则

3.足球中犯规一般有几种?

4.关于足球

5.体育方面,请帮帮忙啊!

6.号足球版权怎么弄

足球赛制度_足球赛事相关法规有哪些类型

1863年10月26日世界上第一个足球协会——英格兰足球协会在伦敦皇后大街弗里马森旅馆成立,制定和通过了足球史上第一部正规的足球规则。当时的规则中球门的上方尚无横梁,但已规定界外球必须用手掷这个规则大部分内容与目前的规则十分相似。这个日子被公认为现代足球的诞生之日。

1871年首次规定守门员在球门区内可以用手接球。

1871年7月28日英格兰足总杯比赛正式诞生。

1872年英格兰队与苏格兰队举行了首场国际比赛。同年,英格兰历史上第一个足总杯冠军诞生,博尔顿流浪者队以1比0战胜恩格尼尔队获得冠军。

1874年首次规定了越位规则。

1875年裁判员开始由场外走向场内执法,并开始使用哨子。

1878年英国谢菲尔德城举行了世界上第一场灯光足球赛。

1885年职业化足球在英国首次得到法律认可,从此职业足球开始在英国盛行。

1888年3月22日英格兰足协决定实行全国联赛,即后来被各国广泛用的联赛制度。

1889年荷兰和阿根廷出现了若干个足球组织。

1890年正式规定了球门的尺寸,开始使用球门网。奥利地开始举办足球锦标赛。英格兰首次举办正式的女子足球比赛。

1896年第一届奥运会上足球列为比赛项目。由于奥运会足球赛只允许业余选手参加,使得一些国家的职业运动员冒充业余选手参赛,严重损害了其它国家的利益。因此,创办了一个新的世界性的比赛的条件已经成熟。

1898年3月15日意大利足协在都灵诞生。

1899年巴西足球协会诞生。

1899年12月15日阿尔弗莱德?爱德华兹创办米兰板俱乐部,不久演变成米兰俱乐部,后又分成AC米兰和国际米兰两支球队。

1900年西班牙巴塞罗那成立了“女泰罗尼亚”足球协会。此后,丹麦、新西兰、智利比利时等国也相继成立了足球协会。

1904年5月21日国际足联在法国巴黎正式成立,法国、比利时、西班牙、荷兰、丹麦、瑞典、瑞士等7国成为发起成员国。

1904年5月23日国际足联召开第一次全体代表大会,选举法国人罗伯特?盖林为第一任。

1905年4月14日英格兰足协宣布承认并要求加入国际足联,北爱尔兰、苏格兰、威尔士也相继效仿。

1916年南美洲足联成立,总部设在秘鲁的利马。

1924年巴黎举行的第8届奥运会上,足球被国际奥委会正式承认。

1928年国际足联举行会议,以25票5票通过每隔4年举行一届世界杯赛的决议。

1930年7月13日—7月30日第一届世界杯在乌拉圭举行。许多欧洲国家由于交通不便没有参加世界杯。在国际足联的游说下,只有南斯拉队、乌拉圭最后以4比2击败阿根廷获得首届世界杯冠军。

1934年5月5日—5月27日第二届世界杯赛在意大利举行,参赛队增加到31个,首次用预选赛办法,筛选出16支进入决赛。决赛阶段用淘汰制。赛后这种赛制受到抨击,因为很多球队不远万里一路颠簸而来,结果却只能踢一场球就打道回府。

1938年6月4日—6月19日第三届世界杯在法国举行,参赛联队伍增加到36个。

1938年6月27日—6月17日原定于1942年举行的第四届世界杯,因二战的爆发推迟至1950年举行。由于欧洲大陆饱受战争的创伤,正忙于重建家园,无力承办。举办权落到南美的巴西。参赛队为33支。

1954年5月8日亚洲足联成立,总部设在马来西亚的槟城。12个奠基国家和地区足球协会是:阿富汗、缅甸、中国台北、香港、印度、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巴基斯坦、菲律宾和越南。

1954年6月16月—7月4日第五届世界杯在瑞士举行,参赛队为38支。赛制再次发生变化,16支决赛阶段球队分成4组,每组设2个队,2个弱队、队和弱队分别进行2场比赛,积分高的二队进入8强。这种赛制既有淘汰制的特点,又有循环制的特点。

1954年匈牙利队创“四前锋”制,被称为世界足球技术上的第一次革命。

1954年欧洲足联成立,总部设在瑞士的伯尔尼。

1955年4月2日—3日法国《队报》提出举办欧洲冠军杯赛,并成立一个执行委员会。

1955年5月21日欧洲足联在法国巴黎召开会议,正式决定举办欧洲冠军杯。

1955年9月—1956年5月首届欧洲冠军杯赛举行。

1956年非洲足联成立,总部设在埃及的开罗。

1958年巴西队创424阵式,被称为世界足球技术上的第二次革命。

1958年6月8日—6月19日第六届世界杯在瑞典举行。战后各国经济复苏,世界杯受到各国重视,包括中国、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在内的51个国家参加了预选赛。

1960年7月3日首届欧洲和南美俱乐部冠军杯赛在蒙得维的亚举行。该项比赛从第19届起更名为“丰田杯”,并固定在日本东京举行。

1960年8月—1961年5月首届欧洲国家杯获得者杯赛。

1960年南美足联创办南美俱乐部冠军杯赛,又称解放者杯赛。

1961年中北美洲及加勒比地区足联成立,总部设在危地马拉。

1962年5月30日—6月17日第七届世界杯在智利举行,56个国家报名参加了预选赛参加了预选赛。

1966年7月11日—7月30日第八届世界杯在墨西哥举行,71个国家参加了预选赛的角逐。

1966年大洋洲足联成立,总部设在新西兰。

1969年英国正式成立全国性的女子足球协会。

10年5月31日—6月21日第九届世界杯在墨西哥举行,71个国家参加了预选赛的角逐。

10年5月31日12:29足球史上第一次使用黄牌。

12年欧洲足球联盟杯赛创办。

14年6月13日—7月7日第十届世界杯在联邦德国举行,预选赛参赛国达99个。

14年荷兰首创“全攻全守”阵式,此为世界足球的第三次革命。

15年国际足联决定每两年举办一次世界青年足球锦标赛。

17年首届世界青年足球锦标赛试办。

18年6月1日—6月25日第十一届世界杯在阿根廷举行,预选赛参赛国达106个。

18年国际足联决定第十二届世界杯决赛队由16支增为24支。

1981年第五届世界青年足球锦标赛得到国际足联正式承认。

1982年6月13日—7月11日第十二届世界杯在西班牙举行,从本届杯赛起决赛队由16支增加到24支,预选赛参加国达108个。

年为提高奥运会足球比赛水准,在第23届洛杉矶奥运会上,首次允许职业球员参加,但禁止参加过世界杯的欧洲和南美运动员参加奥运会足球赛。

1986年5月31日—6月31日第13届世界杯在墨西哥举行,这是墨西哥第二次举办世界杯赛,预选赛参赛国达121个。

1990年6月8日—7月8日第14由世界杯在意大利举行,预选赛参赛国103个。

1991年首届世界杯女子足球赛在中国广州举行。

1992年规定参加奥运会足球赛的队员年龄必须在23岁以下。

1994年第十五届世界杯在美国举行。

1994年6月18日世界杯历史上第一次在室内足球场举行了比赛。该场比赛美国队1比1平瑞士队。

1995年第二届世界女足锦标赛在瑞典举行,挪威队获冠军。

英超历史英国(英格兰)是现代足球的发源地。据史料记载,中世纪时在英国就出现了类似今天这种足球活动。到19世纪初,足球运动在英国已经相当普及。由于需要对足球比赛形成一个统一的观点,1863年10月26日,有关人士在伦敦女王大街的弗雷马森酒店聚会,讨论并同意成立足球协会,会上除宣布足协正式成立外,还制定和通过了一部较为统一的足球竞赛规则,它是现代足球竞赛规则的雏形。它的成立标志着现代足球的诞生。

随着英格兰足协地位的日益巩固,在全国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因而在1871年7月20日出现了举行挑战杯赛的建议。这个建议是足协秘书长查尔斯。阿尔科克提出来的,他希望通过组织挑战杯赛,吸引协有会员都来参赛,促进彼此间的交流。1871年10月16日,这一提议获批准。

令英格兰人引以为荣的不单是他们创办了首个足球协会,而且第一场国际比赛也是由他们组织的,那是在1872年11月30日进行的英格兰代表队和苏格兰代表队的比赛。英格兰足总的成立带动了欧洲和拉美一些国家足球运动的蓬勃发展,各国陆续成立了足球协会,于是推动了国际足联和欧洲足联的成立。可见,英格兰也就无可争议的被称做为现代足球运动的鼻祖。

1882年12月6日英联邦的四个足协的代表在曼彻斯特,通过了统一的足球竞赛规则。后来几年里,又对规则进行了多次的修改。1881年前后,开始了职业足球的倾向,英格兰足协于1885年6月20日承认职业足球的合法地位。但在职业化问题上,英足协曾和国际足联发生过尖锐的矛盾冲突。英联邦的四个足协分别从1920年至1924年、1928年至1946年两次退出国际足联,不参加国际足联的任何活动。直到1958年,双方才达成公识。同年,英格兰成立了职业足球运动员协会。

1862年,英格兰第一个足球俱乐部诺丁汉郡成立,从此,英格兰各足球俱乐部陆续成立。到1870年,英格兰有39个足球俱乐部,到1881年,英格兰有128个足球组织。今天,共有160个职业足球俱乐部,其中40个俱乐部的历史在100年以上。1871年创立的足协挑战杯赛是第一个全英格兰的比赛。该比赛用连续淘汰制,比赛双方在预先抽签决定的一方场地进行一场比赛定胜负。英格兰历史上第一场足协挑战杯赛的决赛是在1872年进行的。从1872年至2000年共举行了119届,由于足总杯赛不单由甲级队参加,凡英格兰所有球队均可参加,因此频频暴冷,许多强队被弱队战胜,所以被称为"暴冷的温床"。今天,英格兰足球仍在不断的发展壮大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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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柚 子 为规范全国电子竞技运动竞赛秩序,加强电子竞技裁判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促进电子竞技运动健康、稳定发展,9月27日,中华全国体育总会颁布了5项电子竞技运动项目的规章。对于一直苦于无法可依的电子竞技业界来说,上述一系列管理办法的颁布施行实在不亚于久旱逢甘霖。当然,由于各种原因,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可商榷的地方也是客观存在的。

法律依据

任何规范性法律文件都需要明确的权力基础(或者说法律根据),而体育总会此次颁布电子竞技规章的法律根据在于我国《体育法》以及根据《体育法》设立的《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1995年颁布施行的我国《体育法》第31条规定:“国家对体育竞赛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全国综合性运动会由院体育行政部门或者由院体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组织管理。全国单项竞赛由该项运动的全国性协会负责管理。地方运动会和地方单项体育竞赛的管理办法由地方人民制定。”

在《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中规定:“院体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体育竞赛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体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竞赛工作。”

依据上述法律精神,单项竞赛运动的全国性协会纷纷确立了本项目的管理办法,比如我们熟悉的足球、篮球和拳击等等。而电子竞技规章的特殊性在于,它的颁布与负责单位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秘书处,(见《全国电子竞技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而不是理论上的电子竞技全国协会(当然,这个单项协会目前还未设立)。当然,体总方面出台管理办法是对填补电子竞技领域立法空白的巨大贡献,至于先把办法定下来,再设立单项协会(甚至不设立单项协会)的特殊做法利弊如何,这里且不做评论。

篮协管理篮球、足协管理足球,是不是电协管理电子竞技就理所当然了呢?也不尽然,在最近针对足球领域违法现象的研究中,法学界逐渐提出了新的观点:

1998年院发布的《社会团体管理管理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织,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体育法》直接规定社会团体(编者注 参见前引《体育法》第31条)具有行政管理权,使全国各单项运动协会名不符实,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团体,剥夺了国家体育总局和院对全国性单项运动比赛的行政管理权。

《宪法》规定院即中央人民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而《体育法》规定全国单项竞赛由该项运动的全国性协会负责管理,设立了“二”,变相地否定院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违背了《宪法》,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当修改《体育法》,取消社会团体的行政管理权,使社会团体真正成为实现共同意愿的自律性社会组织。

我们把足球已经出现的问题放在电子竞技思考,不难预想电子竞技协会设立之后的情形 虽然未来中国电子竞技协会的负责人是国家体育总局委派的,但其行政性管理权不是国家体育总局授予的,因此国家体育总局对于中国电子竞技协会的行为不承担责任,如受到处罚的个人或者俱乐部不服处罚而对中国电子竞技协会提起行政诉讼,肯定不能把国家体育总会列为共同被告,人民法院一般地以中国电子竞技协会是社会团体而不是行政机关为由,依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裁定不予受理。

另外一方面,中国电子竞技协会的行政性管理权是立法机关授予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理论上应对中国电子竞技协会的行政性行为承担责任;但如被处罚的俱乐部把立法机关列为共同被告,人民法院也肯定依法裁定不予受理,可见中国电子竞技协会的行政性管理权是不受中国法律制约的,其处罚决定书的效力高于最高人民法院判决书。

当然,上述奇怪的法律现象不止电子竞技一个项目会遇到,所以前述电子竞技规章存在将来修改《体育法》之后需要重新订立的可能。虽然我们现在讨论一个尚未存在的单项协会多少显得杞人忧天,但是按照法规和体育领域的实践,我国出现电子竞技协会只是早晚的事情,上面的分析也不算无的放矢吧。至于中国电子竞技会不会变成又一个中国足球,这在很大程度上就要看未来手握生杀大权的“电协”态度如何了。从这个意义看,电子竞技协会后于电子竞技管理办法诞生,也不见得就是坏事。

规章的法律体系

虽然本次国家体育总会颁布了5个电子竞技相关管理办法(其中4个为试行),看似复杂,但是熟悉我国体育立法的人都知道,这些立法活动都是有所本的。

通过比较可以发现,除了作为直接法律根据的《体育法》(需要指出的是,《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也是其他法律规范的本源),《全国电子竞技竞赛管理办法(试行)》与《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之间、《全国电子竞技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与《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之间、《全国电子竞技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试行)》与《全国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试行)》都存在高度的相似性,大部分通则性条文也完全一致。

而《全国电子竞技竞赛规则》和《全国电子竞技运动员积分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类似于其他单项协会为协会管理项目所做的单项运动竞赛规则与规定,虽然具体规则具有特殊性(这也是为了适应电子竞技自身的特点),但是在立法性质上还是高度统一的。

所以从立法结构上说,本次体育总会颁布的5个管理办法涵盖了电子竞技运动的主要领域,在法规的完备性上还是做得相当充分的,符合单项协会对所管理项目所达到的立法标准。形成了竞赛组织管理(《全国电子竞技竞赛管理办法(试行)》)、运动员管理、裁判员管理和项目规则紧密联系的管理体系。当然,电子竞技业界关注点显然不在规章的“共性”,因为只有特殊规定才与业界的利益息息相关。

管辖范围

在《全国电子竞技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子竞技竞赛的单位和个人。”、“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秘书处(以下简称“全国体总秘书处”)负责全国电子竞技运动训练、竞赛管理及推广、普及等工作,实施电子竞技比赛的具体管理,实行统一指导和监督。”用通俗的话说,也就是管人的是体总秘书处,被管的是一切在境内从事电子竞技竞赛项目的团体和个人。

目前业界关注的一些条目,比如赛事的分级审批制度(第四条规定涉外以及全国赛事须由省级体育部门申请体总批准等)以及赛事相关名称的特殊规定(第八条:未经全国体总秘书处审批的电子竞技比赛,不得冠以“世界”、“国际”、“亚洲”、“中国”、“全国”、“国家”、“中华”等字样。第九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成立任 何形式的电子竞技国家队),其实只是参考我国各单项协会规章的立法成例,具体条款与《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毫无二致,只是电子竞技行业以前没有出台正式的体育部门竞赛规范,大家一时难以接受其中的一些提法罢了。

在总纲性质的《全国电子竞技竞赛管理办法(试行)》中,我们很难判断如下这个问题 什么性质的社会活动适用本管理办法?

比如,如何定义“电子竞技竞赛”这一概念?按照《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指的体育竞赛,是指由院体育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体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举办的国际或国内各级、各类综合性运动会、单项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活动。”

显然,电子竞技比赛项目属于其中的单项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活动。可是,我们依旧无法明确判定某项社会活动是否属于管理办法中界定的电子竞技竞赛活动,比如目前NBA Li ve不在电子竞技比赛项目之列,那NBALive比赛就不可能属于电子竞技竞赛,这个比赛能否使用“电子竞技”作为赛事名称?举办这样的比赛需要不需要受到《全国电子竞技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的约束?这都是我们目前无法回答的问题。

与此相反,在摩托艇、汽车运动,体育舞蹈等新兴体育项目的单项竞赛管理办法中,都有对该项目的明确定义,如《全国及国际摩托车竞赛管理办法》第四条:“本办法所指摩托车竞赛活动为:(一)……”,以及《全国汽车运动管理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汽车运动或活动系指……其中包括:……”

纲举目张?

正式颁行的《全国电子竞技竞赛规则》显然非常重要,不但明确了比赛项目(十四、比赛项目 本规则规定比赛项目,自颁布起实施,各单项版本序号和规则细则由中国电子竞技裁判委员会指定更新和废止比赛项目),还明确了电子竞技竞赛的赛场和设备。

虽然单项管理办法中明确对运动场地和运动器械做出直接规定的情况很多(比如台球、门球等),但是在《全国电子竞技竞赛规则》中看到大量的电脑软硬件术语还是令人感到惊奇。而在《全国电子竞技竞赛规则》的第二部分中,对各个比赛项目分别制定了明确的比赛规则。

而《全国电子竞技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与《全国电子竞技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试行)》分别规定了电子竞技竞赛的裁判员、运动员和俱乐部准入机制,这些规定大部分与通行规定相同,特殊规定主要在于裁判员的选择录用办法、俱乐部资格认证以及运动员须年满18周岁。

罚则说明

所谓罚则,就说规定违反法规会带来的法律后果,而遵守一个法规会带来的良性后果和违反它会带来的惩罚显然是个体权衡利弊的必要参考条件。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体育部门因为欠缺执法权,所以对于一般性民间活动不会加以干涉,除非是社会影响较大、商业色彩较重的社会活动才会主动管制。而且体育管理法规的罚则一般较轻,体育部门的处罚决定往往需要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才能得以执行。

本次的电子竞技管理法规罚则也保持了上述特点,比如《全国电子竞技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四条:“……赛事审批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暂停和取消赛事的处罚:……” ,以及第二十五条:“电子竞技比赛的举办者如不能按时、足额兑现奖金,全国体总秘书处和当地体育主管部门协助参赛运动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由于目前尚未有实际适用上述法规的案例出现,所以我们可以用类比的方法对上述罚则进行解释:在中国登山协会2004年《关于“中国陵川2004年户外运动邀请赛”发生人员伤亡重大事故的通报》中,有以下几个要点:“一、组织方严重违反国家有关体育竞赛管理的规定,擅自办赛,终酿恶果。……其仍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举办全国性、国际性户外运动赛事,属于非法办赛。”、“三、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对于“陵川”造成的一切人员损失,由组织方及相关部门、单位和责任者承担。”

在上述《通报》中,我们可以看到未来电子竞技竞赛管理的通行模式,简要地说,体育部门的执法权重点在明确赛事的性质和责任归属,而对于赛事参与者来说,赛事进程(也就是赛事审批和监控带来的影响)当然是十分重要的。今年电子竞技业界也有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年初的WEG大师赛,正是由于类似的法律问题而导致赛事停摆长达一个月,这恐怕是每个人都不愿意看到的。

足球运动员应遵守哪些规则

不可携带的物品有:

1、、、弩、匕首等管制器具;烟花爆竹等易燃物品;腐蚀性与放射性物品等中国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物品。

2、刀具、球棒、长柄伞、长棍、照相机与摄像机支架等尖锐物,或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物品;打火机、火柴等点火器具;

3、体积较大、不方便带入座席区的箱包、手提袋等随身物品;

4、旗杆,非奥运会参赛国家或地区的旗帜,以及展开面积超过2米×1米的旗帜;任何横幅、标语、传单、宣传品与展示品;

5、球、球拍、飞碟及类似物品;

6、未经授权的专业摄像设备;

7、易碎品与各类容器;锣鼓、喇叭、口哨等各类乐器;

8、动物(导盲犬等服务类动物除外);

9、除婴儿车与轮椅之外的任何代步工具;

10、未经授权的对讲机、扩音器、收音机、激光装置、无线电设备等干扰奥运会电子信号的物品;

11、软硬包装饮料(医疗原因除外)及大量易投掷食品;

足球中犯规一般有几种?

足 球 规 则

11人制足球规则

一.球场

(1)面积:

球场必须是长方形,它的长度,不能超过一百三十码,也不能短于一百码;它的阔超

过一百码,也不能短于五十码。(国际比赛的球场,长度为一百一十码至一百二十码,阔度为七十码至八十码。)无论任何情形,长度必须大于阔度。

(2)界线:

比赛球场必须有清晰的界线,线宽不得超过五英寸(12公分),也不能有V字形的凹沟。两边较长

的线,叫做边线;两端较短的线,叫做端线(或球门线)。 在球场的四角,应各竖一平顶的小旗

杆一支,旗竿的高度不得低于五英呎(一公尺五十公分);又在球场中线的两端外,至少距边线一

码的地方,也应各竖同一式样的旗竿一支。 中线应横过球场,球场的中央应划有清晰的一点,且

应以这一点为圆心,十码为半径,划一圆圈。

(3)球门区域:

在球场两端的端线(球门)上,各距球门柱的地方,向场内划一条长的垂线,使与端线

成直角,更划一线将这两条垂线伸向场内的两端连接,并与端线平行,在此三线与端线以内的地

面,名为球门区域。

(4)罚球区域:

在球场两端的端线上,各距球门柱十的地方,向场内划一条十长的垂线,使与端线成直角,

更划一线将这两条垂线伸向场内的两端连接,并与端线平行,在此三线与端线以内的地面,名为罚

球区域。 在球门线中央距场内十二码处,各作一清晰的记号,这就是罚十二码球的罚球点。以每一

罚球点为圆心,十码为半径,在罚球区外划一圆弧。

(5)角球区域:

以每一角旗竿竖立点为圆心,长为半径,在球场内划一个圆的四分之一。

(6)球门:

球门应设在两端线的中央,并须有两根直竖的柱子,上架一横木,两门柱到角旗的距离应相等。

两门柱相距为(从柱的内方量起),横木的下方距地面为八英尺。门柱和横木的宽度应相同。

门柱和横木的宽度与厚度,均不得超过五英吋(12公分)。 门后可装一网,接连于门柱,横木及

地面,但这网应妥为撑持,使守门员有充分活动的余地。

◎球网可用,黄麻或尼龙线编成,但尼龙化学纤维的绳子,不能比或黄麻编的细小。

国际足协规则小组决议

(1)国际比赛球场最大面积为:长度一一0公尺、宽度公尺。

(2)各国足球协会必须严格遵照规定的面积,布置球场。在举办国际比赛时,必须于赛前,将比赛

地点及球场面积,通知客队的国家足球协会。

(3)国际足球协会规则小组,已同意规则中所用的英制与公制对照如下:

一百三十码……….一百二十公尺

一百二十码……….一百一十公尺

一百一十码……….一百公尺

一百码…………….九十公尺

八十码…………….七十五公尺

七十码…………….六十四公尺

五十码…………….四十五公尺

十…………….十六公尺五十公分

十二码…………….十一公尺

十码……………….九公尺十五公分

……………….七公尺三十二公分

……………….五公尺五十公分

……………….一公尺

八英尺…………….二公尺四十四公分

五英尺…………….一公尺五十公分

二十八英寸……….七十一公分

二十七英寸……….六十八公分

五英寸…………….十二公分

四分之三英寸…….一点九公分

二分之一英寸…….一点二七公分

八分之三英寸…….一公分

(4)端线的宽度,应和球门柱及横木的厚度相同,因此球门柱内外边的 线应是一样宽。

(5)为了划球门区域及罚球区域,在端线上量的及十的距离, 必须从球门柱的内方量起。

(6)球场的面积,包括场内各区域界线的宽度在内。

(7)所有的比赛,应依照足球规则供给标准设备,特别是国际比赛,尤应注意皮球的圆周及其它设

施。若有不合标准的设备,必须向国际足球总会报告。

(8)根据比赛规则进行的球赛,如困横木脱落或折断,应即停止比赛,甚至将这场比赛取销,除非

横木已装回原来的位置,或新安装的横木对球员已无危险性。不能用绳子来代替横木。 在友谊

比赛中,经双方同意,可以用没有横木的球门继续比赛,但应将已坏的横木移去,使对球员不

致发生危险。在这种情形下,可用绳子来代替横木,如果不用绳子,皮球从门柱之间全部越过

端线,裁判员认为是在横木下面穿过时,他应判为胜一球。 球赛的从新开始,应由裁判员在球

赛停止时,皮球所在地坠球继续比赛。

(9)各国足球协会可在规则第一章规定的范围内,对横木及门柱的厚度,阔度的最大量与最小量作

适当的规定。

(10)门柱及横木必须用木材,金属或随时经国际足协规则小组认可的物质做成。它的形状可以是

正方形、长方形、圆形、半圆形或椭圆形。不可用其它物质将门柱及横木做成其它的形状。

(11)于国际比赛前,加插「序幕赛」,须于比赛当天由两国协会代表,及担任该场国际比赛的裁

判员,审察当时场地情形来作决定。

(12)国家足球协会,特别是主办国际比赛的协会,必须限制摄影人数,并在距球门线外不超过十

公尺的地方,划一至少两公尺长的线,距角旗竿的距离大致相等,应禁止摄影人员超过这界

线,更应禁止使用闪光灯。

二、球

材料及标准

球是圆形的。

以皮革或其它合适的材料制成。

球体的圆周,不得超过70公分(28吋),不得少于68公分(27吋)。球 的重量,在比赛开

始时,不得超过450公克(16盎司),不得少于410公 克(14盎司)。 球的气压,在海平

面为0.6至1.1大气压力(每平方公分 600公克至1100公克=每平方吋8.5磅至15.6磅)。

更换不合标准的球

如果在比赛中,球破裂或不合标准:

停止比赛。

更换标准的球,在球破裂的地点,坠球重新开始比赛。如果当时球是 在球门区内,则坠球

的地点是在平行球门线的球门区线上,最接近比赛停止时球的位置的地点。如果不是在比

赛中,如中场开球、球门球、角球、自由球、罚球点球或掷球入场时,球破裂或不合标准:

依照规则重新开始比赛。

比赛时间内,未经过裁判同意,不可更换比赛用球。

国际足总决议

决议1

正式比赛中,只允许使用符合规则第二章条文规定的球。

国际足球总会主办的比赛和各洲足球联盟管辖的比赛,所使用的足球必须有下列三种标志之一:

正式的「国际足总核准合格」(FIFA APPROVED)标志。

正式的「国际足总检验合格」(FIFA INSPECTED)标志。

「国际比赛球标准」(INTERNATIONAL MATCHBALL STANDARD)的证明。

足球上附有这些标志,表示正式通过检验,除了符合规则第二章规定的基本规格,并且符合各种标

志的技术规格。各种标志的技术规格必须由国际足总理事长核定。执行检验的机构由国际足总核准。

各国家足球协会的比赛可规定使用有这三种标志之一的足球。其它所有比赛使用的球,必须都符合

规则第二章的规定。

决议2

国际足总主办的比赛和各洲足球联盟及各国家足球协会管辖的比赛,比赛使用的球不可有商业,除

了竞赛及主办单位的徽章及授权的制造厂商的商标。竞赛规程可规定这些标志的大小及数量。

三、球员人数

球员

一场比赛应由两队对抗,每队上场球员不可多於11人,其中一人是守门员。 如果任何一队少於7人,不可开始

比赛。

正式比赛

国际足球总会、各洲足球联盟或国家足球协会管辖下,所举办的任何正式比赛,每一队最多可替换3名球员。

比赛的竞赛规程必须规定可以提名几位替补球员。替补球员名单可填3人,最多7人。

其他比赛

其他比赛,最多可替换5名球员,并且必须依照下烈规定:

相关球队同意最多可替换几人。

在比赛开始前通知裁判。

如果未通知裁判,或在比赛开始前未作出决定,则替换球员不可多於3人。

所有比赛

所有比赛的替补球员名单必须在比赛开始前送交裁判。替补球员未在比赛开始提出名单,不得替补上场比赛。

替换球员程序

替换比赛球员,必须遵照下列规定:

替换球员之前应先通知裁判。

替补球员应等到被替补球员已离开球场,并得到裁判的许可信号,才可进入球场。

替补球员应在比赛暂停时,只可由中线进入球场。

当替补球员进入球场时,即完成替换。

完成替换时,替补球员成为比赛球员,被替补球员即失去比赛球员身分。

已被替补离场的球员不能再上场比赛。

所有替补球员无论是否上场比赛,都应服从裁判的判决及管辖。

更换守门员

任何球员都可以和守门员交换位置,并且必须依照下列规定:

更换位置前应先通知裁判。

在比赛停止时进行更换位置。

违规及罚则

如果一替补球员未获得裁判允许即进入球场:

停止比赛。

警告该替补球员并举黄牌,并且必须离开球场。

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地点,坠球重新开始比赛。如果当时球是在球门区内,则坠球的地点是

在平行球门线的球门区线上,最接近比赛停止时球的位置的地点。

如果一球员未获得裁判允许即与守门员交换位置:

继续比赛。

当球不在比赛中时,警告相关的球员,并举黄牌。

对本章规则的其他违规:

警告相关的球员,并举黄牌。

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因为裁判执行警告而停止比赛:

由对方球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地点,踢一间接自由球,重新开始比赛。如果是守方在自己的

球门区内踢间接自由球,可以在球门区内任何一点踢球。如果是攻方在对方的球门区内踢间接自由

球,则踢球的地点是在平行球门线的球门区线上,最接近犯规发生位置的地点。

球员及替补球员判罚离场

球员在比赛开始前被判罚离场,可以从已提名的替补球员中替补一人。替补球员被判罚离场,不论是在比赛

开始前或是在比赛开始后,一律不得替补。

国际足总决议

决议1

依据规则第三章的规定,每一队球员的最少人数,由各国家协会决定。 国际足总理事会的意见,

如果有任何一队球员少於7人,不应继续比赛。

决议2

在比赛中,教练可向球员传达技术性的指示。在划有技术区域的球场,教练及其他球队职员必须在技

术区域内,随时约束言行。

四、球员装备

安全性

球员不得穿戴对自己或其他球员有危险的装备或任何物品(包括任何珠宝饰物)。

基本装备

球员必要的基本装备包括:

运动衫或衬衫。

短裤-如果在短裤里面穿紧身裤,紧身裤的颜色要与短裤的主要颜色相同。

长袜

护胫

球鞋

护胫

全部覆盖在长袜内。

用合适的材料制成(橡胶、塑胶或类似材料)。

具有相当程度的保护作用。

守门员

每一名守门员球衣的颜色,要与其他球员、裁判及助理裁判服装的颜色不同。

违规及罚则

凡是违反本章规则:

不必停止比赛。

裁判应指示违反规则的球员离开球场穿戴符合规则的装备。

违反规则的球员应在球不在比赛中时离开球场,除非该球员的装备已经符合规则。

任何球员离开球场调整装备,未获得裁判允许不可再进场。

裁判允许球员再进场之前,应先检查其装备是否符合规则。

只有当球不在比赛中时,才可允许球员再进场。

一球员因违反本章规则离开球场,他未获得裁判允许即进场(或再进场),应被警告并举黄牌。

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因为裁判执行警告而停止比赛:

由犯规球队的对方球员,在裁判停止比赛时球所在的地点,踢一间接自由球,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是守方在自己的球门区内踢间接自由球,可在球门区内任何一点踢球。

如果是攻方在对方的球门区内踢间接自由球,踢球的地点是在平行球门线的球门区线上,最接

近犯规位置的地点。

五、裁判

裁判的授权

一场比赛由一位裁判控管全场。裁判对於被指派的比赛,有资格全权执行规则。

权力及职责

执行规则。

与助理裁判(及预备裁判)合作控管比赛。

确定比赛用球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规定。

确定球员装备符合规则第四章的规定。

担任比赛计时,并记录比赛。

因为违反规则的任何事情,有权停止、暂停或结束比赛。

因为场外的任何干扰,停止、暂停或结束比赛。

认为球员严重受伤时,停止比赛,确实将受伤球员抬出球场处理。

认为球员只是轻微受伤时,继续比赛,直到球不在比赛中,才去处理。

确实执行任何球员受伤流血一定要离开球场。受伤球员必须已经停止流血,并获得裁判允许进场

的信号,才可进场。

当继续比赛将使被犯规的球队获得利益时,继续比赛不处罚犯规。如果预期的得益未发生,则判

罚先前的犯规。

一球员在同时有一种以上的犯规,应处罚较严重的犯规。

球员有被警告及判罚出场的犯规时,应予以处罚。裁判不必立即取处罚行动,但是当球脱离比

赛时,必须予以处罚。

球队职员不能以负责任的态度约束言行,应予处罚。裁判有权驱逐球队职员离开球场及球场四

周。

对於裁判未看见的,依据助理裁判的意见取行动。

确定没有未经允许的人进入球场。

比赛停止后,重新开始比赛。

向有关单位提出比赛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对球员或球队职员取处罚行动的指控,以及在比赛

前、比赛中或比赛后发生的任何其他。

裁判的判决

裁判对於比赛事实的判决即为最后决定。

只有当裁判发觉判决错误或决定纳助理裁判的意见,如还未重新开始比赛,裁判可以更改判决。

国际足总决议

决议1

裁判(适用於助理裁判或预备裁判时亦同)对於以下情况不必担负责任:

球员、职员或观众的任何伤害。

任何财产的任何损害。

任何个人、球会俱乐部、公司、协会或其他组织的任何损失。

是由於或可能由於裁判依据规则,或是裁判为了主持、进行及控制比赛 而取正常程序,所作的决

定而造成。

裁判的决定可能包括:

依据球场或球场周围或天气等条件,决定允许或不允许进行比赛。

因为任何理由决定放弃比赛。

对球场设备或比赛使用器材的决定,包括球门柱、球门横木、角旗杆和球。

因为观众干扰或看台区域的任何,决定停止或不停止比赛。

决定停止或不停止比赛,而允许将受伤球员抬离球场接受治疗。

决定要求或坚持将受伤球员抬离球场接受治疗。

决定允许或不允许球员穿著某种衣服或装备。

决定(这可视为裁判的职责)允许或不允许任何人员(包括球队或球场职员、警卫人员、摄影记

者或其他媒体人员)在球场附近。

依据规则,或依据国际足球总会、各洲联盟、国家协会、球会联盟的法规或比赛的竞赛规程,

执行职务所作的任何决定。

决议2

正式比赛指派预备裁判(第四裁判)时,预备裁判的角色与职责必须依照国际足球总会理事会的规定

执行。

决议3

比赛事实应包括是否进球与比赛结果。

七、比赛时间

上下半场

比赛为两个时间相等的半场,上下半场各为45分钟。经过裁判与两队的同意才可另行决定比赛时间。任何更改比

赛时间的协议(例如因为光线太暗,减少上下半场时间各为40分钟)必须在比赛开始前作成决定,并且必须符

合竞赛规程

半场休息时间

球员有权要求半场休息时间。

半场休息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比赛的竞赛规程必须明文规定半场休息的时间。

只有获得裁判同意,才可更改半场休息的时间。

补足消耗时间

上下半场由於下列原因而消耗的时间都要补足:

替补球员。

察看受伤球员。

搬运受伤球员离开球场接受治疗。

延误时间。

任何其他原因。

补足消耗时间由裁判全权决定。

罚球点球

上下半场结束时或加时比赛上下半场结束时,允许延长比赛时间至踢完罚球点球为止。

加时比赛

比赛的竞赛规程可规定,和局时加时比赛,加时比赛为两个时间相等的半场。规则第八章的规定亦适用於加

时比赛。

腰斩比赛

被腰斩的比赛应重赛,除非比赛的竞赛规程另有规定。

八、开始比赛及重新开始比赛

赛前措施

掷钱币决定球队选边。猜掷钱币得胜的一队,决定上半场攻那一个球门。另一队中场开球开始比赛。

猜掷钱币得胜的一队,在下半场开始时中场开球。下半场比赛时,两队交换场地,进攻另外一边的球门。

中场开球

中场开球是开始比赛或重新开始比赛的一种方法:

在比赛开始时

在进球之后

在下半场开始时

在加时比赛的上下半场开始时中场开球直接进入球门,可算进球。

程序

全部球员都在已方的半场内

开球球队的对方球员,在球进入比赛中之前,都必须距离球至少9.5公尺(10码)。

球静止在球场的中央点上

裁判发出信号

当球向前踢动时,球即进入比赛中。

在球触及其他球员之前,开球球员不可第二次触球。当一队进球之后,由另一队中场开球。

违规及罚则

如果开球球员在球触及其他球员之前第二次触球:

判由对方球队在违规发生地点踢一间接自由球

对中场开球程序的其他违规:

重新开球

坠球

当球在比赛中,由於规则中未规定的任何原因,须要暂停比赛时,以坠球的方式重新开始比赛。

程序

裁判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位置坠球,如果比赛停止时球的位置是在球门区内,则坠球的地点是在平行球门

线的球门区线上,最接近球的位置的地点。当坠球触地,比赛即重新开始。

违规及罚则

重新坠球:

如果在球触地之前,有球员触球。

如果球触地后,未触及球员,球即弹出球场。

特别情况

防守球队在已方的球门区内踢自由球,可以在球门区内任何一点踢球。

进攻球队在对方的球门区内踢间接自由球,踢球的地点是在平行球门线的球门区线上,最接近犯规发生位置

的点。比赛暂停后,以坠球重新开始比赛,如果比赛停止时球的位置是在球门区内,则坠球的地点是在平行

线的球门区线上,最接近比赛停止时球的位置的地点。

5人制足球规则

一、球场

球场界线及附属设备如所绘附图。

长度及宽度

球场应为长方形。 边线的长度必定大於球门线的长度。

长度:最短25公尺 最长42公尺

宽度:最短15公尺 最长25公尺

国际比赛的球场

长度:最短38公尺 最长42公尺

宽度:最短18公尺 最长22公尺

球场界线

球场应有界线。球场各区的界线都包括在各区的范围内。两侧较长的界线是边线。两端较短的界线是球门线。

所有的界线宽度8公分。球场中线划分球场为两个半场。球场中央点应标示在中线的正中央。以中央点为圆心,

3公尺为半径,划一圆圈是中圈。

罚球区

在球场两端依照下列规定各划一罚球区:以两球门柱为圆心,6公尺为半径,向场内各划一个四分之一圆弧。

圆弧由球门线划至从球门柱外侧与球门线垂直的想线。两圆弧的上端划一条平行于球门线的3.16公尺连接线。

两圆弧与连接线及球门线围绕的区域是罚球区。

罚球点

罚球点距离两球门柱之间的中点6公尺,并与两球门柱距离相等。

第二罚球点

第二罚球点距离两球门柱之间的中点10公尺,并与两球门柱距离相等。

角球区弧线

以球场四角为圆心,25公分为半径,在球场四角内各划一个四分之一圆弧线。

替补区

替补区与球队座位在球场相同的一边。替补区的位置在各球队座位的正前方。球员替换时应从替补区进入及离

开球场。

替补区的位置在各球队座位的正前方,长度5公尺。两侧各划一线与边线垂直,宽度8公分,长度80公分,40公

分在球场内,40公分在球场外。

各替补区至中线与边线的交叉点的距离是5公尺。两替补区之间的空间,在计时员桌子的正前方,应保持净空。

球门

球门应设在球门线的中央。

球门由两根直立门柱,上架一根水平横木组成。两根门柱与球场两角的距离相等。两根球门柱(从门柱内缘

丈量)距离3公尺,从球门横木下缘至地面距离2公尺,两根门柱及横木的宽度与厚度同为8公分。球门网用大

麻、黄麻或尼龙绳编成。球门网挂在球门后方,连接于门柱和横木。球门网的下缘应用弯曲铁棒或其它方法

支撑固定。 球门的深度,从球门柱内缘向球场外侧延伸,上方至少80公分,地面至少100公分。

安全性

球门可以移动。比赛时,球门必须固定在地面。

球场表面

球场表面必须平坦平直,不能有坑洞。一般都用木材或合成物质制成,应避免用混凝土或柏油材料。

国际足总决议

决议1

球门线长度15~16公尺的球场,罚球区圆弧的半径只有4公尺。在此球场,罚球点的位置不是在罚球区的界线上,

仍然是在距离两球门柱之间的中点6公尺的位置,并与两球门柱距离相等。

决议2

一般比赛的球场表面可为天然草皮、人工草皮或泥土,但是不可用作国际比赛的球场。

决议3

在球场的球门线外侧,距离角球区弧线5公尺可划一垂直线。踢角球时确实执行守球员保持此距离。垂直线的

宽度8公分。

决议4

各球队座位的位置在边线外侧,邻接计时员桌子正前方的空间。

二、球

材料及标准

球是圆形的。

以皮革或其它合适的材料制成。

球体的圆周,不得超过64公分,不得少于62公分。

球的重量,在比赛开始时,不得超过440公克,不得少于400公克。

球的气压,在海平面为0.4至0.6大气压力。

更换不合标准的球

如果在比赛中,球破裂或不合标准:

停止比赛。

更换标准的球,在球破裂的地点,坠球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不是在比赛中,如中场开球、掷球门球、角球、自由球、罚球点球或踢球入场时,

球破裂或不合标准:

依照规则重新开始比赛。 比赛时间内,未经过裁判同意,不可更换比赛用球。

国际足总决议

决议1

国际比赛不可用毛毡制成的球。

决议2

球的弹力,从2公尺的高度坠地时,第一次反弹的高度不可超过65公分,也不可低于50公分。

国际足球总会主办的比赛和各洲足球联盟管辖的比赛,所使用的球必须有下列三种标志之一:

正式的「国际足总核准合格」标志(FIFA APPROVED)。

正式的「国际足总检验合格」标志(FIFA INSPECTED)。

「国际比赛球标准」证明(INTERNATIONAL MATCHBALL STANDARD)

足球上附有这些标志,表示正式通过检验,除了符合规则第二章规定的基本规格,并且符合各种标志的技术规格。

各种标志的技术规格由国际足总发布。执行检验的机构由国际足总挑选。 各国家足球协会可规定其比赛使用有这

三种标

志之一的球。

其它所有比赛使用的球,必须都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规定。 国家足球协会规定其比赛使用有FIFA APPROVED标志

或FIFA INSPECTED标志的球,也必须允许使用有免付费的INTERNATIONAL MATCHBALL STANDARD的标志的球。

国际足球总会主办的比赛,和各洲足球联盟及各国家足球协会管辖的比赛,比赛使用的球不可有商业广告,除了

竞赛及主办单位的徽章及授权的制造厂商的商标。竞赛规程可规定这些标志的大小及数量。

三、球员人数

球员

一场比赛应由两队对抗,每队上场球员不可多于5人,其中一人是守门员。

替换球员程序

国际足球总会、各洲足球联盟或国家足球协会依照规则所举办的任何正式比赛,都可替换球员。

替补球员至多以7人为限。在比赛时,替换球员的次数没有限制。一名已经替换出场的球员可以再进场替换另一

名球员。当球在比赛中或在比赛外皆可替换球员。 替换球员的规定如下:

球员离开球场,必须由自己球队的替补区。

球员进入球场,也须由自己球队的替补区,但是应等到离场球员完全越过边线时,才可进场。

替补球员无论是否上场比赛,都应服从裁判的判决及管辖。

当替补球员进入球场时,即完成替换。此时,替补球员成为比赛球员,被替补球员即失去比赛球员身份。守门

员可以和任何其它球员交换位置。

违规及罚则

当替换球员时,如果替补球员在被替补球员尚未离开球场前,即先进入球场:

停止比赛

指示被替补球员离开球场

警告替补球员并举黄牌

由对方球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地点,踢间接自由球重新开始比赛。如果球在罚球区内,踢间接自由球的地

点应在罚球区线上,最接近比赛停止时球的位置的地点。

当替换球员时,替补球员进入球场或被替补球员离开球场末经由替补区:

停止比赛

警告违规球员并举黄牌

由对方球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地点,踢间接自由球重新开始比赛。如果球在罚球区内,踢间接自由球的地

点应在罚球区线上,最接近比赛停止时球的位置的地点。

国际足总决议

决议1

比赛开始时,每队上场比赛球员人数至少5人。

决议2

有球员被判罚离场,如果任何一队球员少于3人(包括守门员),这场比赛应停止。

四、球员装备

安全性

球员不得穿戴对自己或其它球员有危险的装备或任何物品,包括任何珠宝饰物。

基本装备

球员必要的基本装备包括:

运动衫或球衫

短裤---如果在短裤面穿紧身裤,紧身裤的颜色要与短裤的主要颜色相同。

长袜

护胫

球鞋---脚上穿的装备只允许用帆布或软

参考资料:

://.tu-chemnitz.de/gcsw/cn/sport/Football/guizhe_1.htm

关于足球

队员故意违反下列九项中的任何一项者,即:

a.踢或企图踢对方队员。

b.绊摔对方队员,即在对方身后或身前,伸腿或屈体绊摔或企图绊摔对方。

c.跳向对方队员。

d.猛烈地或带有危险性地冲撞对方队员。

e.除对方正在阻挡外,从背后冲撞对方队员。

f.打准企图打对方队员准向对方吐唾沫。

g.拉扯对方队员。

h.推对方队员。

i.用手触球,例如:用手或臂部携带、推击球(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除外)。

以上情况都应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直接任意球。如犯规地点在对方球门区内,该任意球可以在球门区内任何地点执行。

如果守方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故意违反上述九项中的任何一项者,应判罚球点球。

在比赛进行中,如守方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故意违反上述九项中任何一项时,则不论当时球在什么位置,都应判罚球点球。

队员犯有下列五项犯规中的任何一项者,即:

1.裁判员认为其动作带有危险性,例如:企图去踢守门员已接住的球。

2.当球并不在有关队员控制范围之内时,目的不是为了争球而用肩部去做所谓的合理冲撞。

3.队员不去踢球而故意阻挡对方者,例如:在球与对方之间跑动或用身体阻挡对方。

4.冲撞守门员,但下列情况除外:

a.守门员抓住球时;

b.守门员阻挡对方队员;

c.守门员在本方球门区以外。

5.比赛中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时:

a.以手控制球后向任何方向持球、拍球或向空中抛球再接住,行走4步以上而未使球进入比赛状态。

b.持球后在行走4步过程中及其前后,虽已使球进入比赛状态,但未经罚球区外的同队队员或罚球区内外的对方队员触球前,根据第5(c)条的情况自己再次用手触球。

c.同队队员故意将球踢给守门员后,守门员用手触球。:

d.裁判员认为由于战术上的目的,有意停顿比赛,延误)比赛时间而使本队获得不正当的利益。

以上情况都应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队员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f.比赛开始后,队员进场或重新进场加入比赛或在比赛进行中离场:意外事故除外),不论哪一种情况,事先未经裁判员示意允许者。

g.如果裁判员暂停比赛执行警告,则由对方在暂停比赛时球的所在地点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踢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

h.如犯规队员另有更严重的犯规情节时,则应按规则的有关规定判罚。

i.队员连续违反规则。

j.用言语或行动对裁判员的判决表示不满者。

k.有不正当行为者。

除发生更严重的犯规外,队员的行为属上述最后三项中的任何一项者,应给予黄牌警告,并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踢间接任意球。

6.裁判员认为队员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罚令其出场并出示红牌:

a.犯有暴力行为。

b.严重犯规。

c.用污言秽语或进行辱骂。

d.经黄牌警告后,因犯规又被给予第二次黄牌警告。

因罚令队员出场使比赛暂停,如该队员并未违反其它规则时,则应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踢间接任意球。

国际理事会决议

1.守门员在罚球区内接球并故意用球掷击对方或持球推击对方,裁判员应判罚球点球。

2.队员为躲避对方抢截而转身背向对方队员时,对方队员可用非危险动作进行冲撞。

3.在球门区内,裁判员认为进攻队员故意用身体冲撞对方无球守门员时,应判由守方队员踢间接任意球。

4.队员借助同队队员的肩部跳起顶球,裁判员应对该队员的不正当行为给予警告,并判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5.在比赛开始后,队员进场或重新进场参加比赛,应在边线外“向裁判员报告”。裁判员应用清晰的手势使队员明确地知道可以进场。裁判员不必等待比赛成死球后才示意队员进场,但何时发出信号应由裁判员决定(不适用违反规则第四章的规定)。

6.规则第十二章中,并未要求裁判员必须暂停比赛去警告队员,可以运用有利条款,待比赛成死球后再警告该队员。

7.队员掩护球时自己不接触球,而设法阻挡对方队员使其不能触球,这并不属于规则第十二章第3 款所指的犯规,因球在该队员的控制范围,他可根据战术需要而掩护球。在这种情况下,对方队员可以做合理冲撞。

8.队员故意伸展双臂上下摆动,并移动位置阻挡对方队员前进,而迫使对方队员改变方向时,虽未发生身体接触也应算作不正当行为,裁判员应对该队员给予警告,并判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9.队员故意阻挡对方守门员,企图阻止守门员发球继续比赛,从而促使守门员出现规则第十二章第 5款(a)项所指的犯规时,裁判员应判该队员犯规,并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10.裁判员已判定任意球后,如有队员因辱骂或用污言秽语表示强烈不满而被罚令出场时,应在该队员离场后再令对方罚任意球。

11.任何队员不论在场内或场外,凡有不正当行为、暴力行为,或使用污言秽语、辱骂性语言,不论这些行为或语言是针对对方队员、同队队员、裁判员、巡边员或其他人员,均属犯规行为,应按其犯规性质予以处罚。

12.裁判员认为守J1员故意用身体压在球上超过其所需的时间,应判为不正当行为,并作如下判罚:

a.被警告及判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b.如重犯时,则罚令出场。

13.向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吐唾沫或有其它类似的无礼行为,应视为暴力行为,按规则第十二章(J 款处理。

14.当裁判员要警告某一队员而未执行前,该队员再犯有其它不正当行为时,则罚令该队员出场。

15.如果裁判员认为在进攻队员突破防守队员有明显得分机会时,防守队员故意犯规,裁判员判任意球(或球点球),但由于该防守队员的犯规直接妨碍了进攻队员先前的得分机会,故根据规则第十二章(o)款,该犯规队员由于严重犯规应被罚令出场。

16.如果裁判员认为防守队员(不包括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因故意手球而妨碍了进攻队员的射门和明显的进球时,根据规则第十二章(O)款,该手球队员由于严重犯规应被罚令出场。

17.根据规则第十二章第5(J)款的规定,当守门员利用手臂的任何部位接触球后,便可以认为是已经控制球,此控制球包括守门员有意地用手臂挡球,但不包括球意外地由守门员身体弹出,例如守门员扑救球后。

18.规则第十二章明确,队员可以利用头部、胸部和膝盖将球回传给守门员,但是如果裁判员认为,队员故意运用规则第十二章第以J款而使木队得利,则该队员将被认为是不正当行为,给予警告并出示黄牌,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此种情况下,与守门员是否连续用手触球无关,主要是针对队员企图利用规则第十二章的条文和精神而造成的犯规。

体育方面,请帮帮忙啊!

足 球 规 则

11人制足球规则

一.球场

(1)面积:

球场必须是长方形,它的长度,不能超过一百三十码,也不能短于一百码;它的阔超

过一百码,也不能短于五十码。(国际比赛的球场,长度为一百一十码至一百二十码,阔度为七十码至八十码。)无论任何情形,长度必须大于阔度。

(2)界线:

比赛球场必须有清晰的界线,线宽不得超过五英寸(12公分),也不能有V字形的凹沟。两边较长

的线,叫做边线;两端较短的线,叫做端线(或球门线)。 在球场的四角,应各竖一平顶的小旗

杆一支,旗竿的高度不得低于五英呎(一公尺五十公分);又在球场中线的两端外,至少距边线一

码的地方,也应各竖同一式样的旗竿一支。 中线应横过球场,球场的中央应划有清晰的一点,且

应以这一点为圆心,十码为半径,划一圆圈。

(3)球门区域:

在球场两端的端线(球门)上,各距球门柱的地方,向场内划一条长的垂线,使与端线

成直角,更划一线将这两条垂线伸向场内的两端连接,并与端线平行,在此三线与端线以内的地

面,名为球门区域。

(4)罚球区域:

在球场两端的端线上,各距球门柱十的地方,向场内划一条十长的垂线,使与端线成直角,

更划一线将这两条垂线伸向场内的两端连接,并与端线平行,在此三线与端线以内的地面,名为罚

球区域。 在球门线中央距场内十二码处,各作一清晰的记号,这就是罚十二码球的罚球点。以每一

罚球点为圆心,十码为半径,在罚球区外划一圆弧。

(5)角球区域:

以每一角旗竿竖立点为圆心,长为半径,在球场内划一个圆的四分之一。

(6)球门:

球门应设在两端线的中央,并须有两根直竖的柱子,上架一横木,两门柱到角旗的距离应相等。

两门柱相距为(从柱的内方量起),横木的下方距地面为八英尺。门柱和横木的宽度应相同。

门柱和横木的宽度与厚度,均不得超过五英吋(12公分)。 门后可装一网,接连于门柱,横木及

地面,但这网应妥为撑持,使守门员有充分活动的余地。

◎球网可用,黄麻或尼龙线编成,但尼龙化学纤维的绳子,不能比或黄麻编的细小。

国际足协规则小组决议

(1)国际比赛球场最大面积为:长度一一0公尺、宽度公尺。

(2)各国足球协会必须严格遵照规定的面积,布置球场。在举办国际比赛时,必须于赛前,将比赛

地点及球场面积,通知客队的国家足球协会。

(3)国际足球协会规则小组,已同意规则中所用的英制与公制对照如下:

一百三十码……….一百二十公尺

一百二十码……….一百一十公尺

一百一十码……….一百公尺

一百码…………….九十公尺

八十码…………….七十五公尺

七十码…………….六十四公尺

五十码…………….四十五公尺

十…………….十六公尺五十公分

十二码…………….十一公尺

十码……………….九公尺十五公分

……………….七公尺三十二公分

……………….五公尺五十公分

……………….一公尺

八英尺…………….二公尺四十四公分

五英尺…………….一公尺五十公分

二十八英寸……….七十一公分

二十七英寸……….六十八公分

五英寸…………….十二公分

四分之三英寸…….一点九公分

二分之一英寸…….一点二七公分

八分之三英寸…….一公分

(4)端线的宽度,应和球门柱及横木的厚度相同,因此球门柱内外边的 线应是一样宽。

(5)为了划球门区域及罚球区域,在端线上量的及十的距离, 必须从球门柱的内方量起。

(6)球场的面积,包括场内各区域界线的宽度在内。

(7)所有的比赛,应依照足球规则供给标准设备,特别是国际比赛,尤应注意皮球的圆周及其它设

施。若有不合标准的设备,必须向国际足球总会报告。

(8)根据比赛规则进行的球赛,如困横木脱落或折断,应即停止比赛,甚至将这场比赛取销,除非

横木已装回原来的位置,或新安装的横木对球员已无危险性。不能用绳子来代替横木。 在友谊

比赛中,经双方同意,可以用没有横木的球门继续比赛,但应将已坏的横木移去,使对球员不

致发生危险。在这种情形下,可用绳子来代替横木,如果不用绳子,皮球从门柱之间全部越过

端线,裁判员认为是在横木下面穿过时,他应判为胜一球。 球赛的从新开始,应由裁判员在球

赛停止时,皮球所在地坠球继续比赛。

(9)各国足球协会可在规则第一章规定的范围内,对横木及门柱的厚度,阔度的最大量与最小量作

适当的规定。

(10)门柱及横木必须用木材,金属或随时经国际足协规则小组认可的物质做成。它的形状可以是

正方形、长方形、圆形、半圆形或椭圆形。不可用其它物质将门柱及横木做成其它的形状。

(11)于国际比赛前,加插「序幕赛」,须于比赛当天由两国协会代表,及担任该场国际比赛的裁

判员,审察当时场地情形来作决定。

(12)国家足球协会,特别是主办国际比赛的协会,必须限制摄影人数,并在距球门线外不超过十

公尺的地方,划一至少两公尺长的线,距角旗竿的距离大致相等,应禁止摄影人员超过这界

线,更应禁止使用闪光灯。

二、球

材料及标准

球是圆形的。

以皮革或其它合适的材料制成。

球体的圆周,不得超过70公分(28吋),不得少于68公分(27吋)。球 的重量,在比赛开

始时,不得超过450公克(16盎司),不得少于410公 克(14盎司)。 球的气压,在海平

面为0.6至1.1大气压力(每平方公分 600公克至1100公克=每平方吋8.5磅至15.6磅)。

更换不合标准的球

如果在比赛中,球破裂或不合标准:

停止比赛。

更换标准的球,在球破裂的地点,坠球重新开始比赛。如果当时球是 在球门区内,则坠球

的地点是在平行球门线的球门区线上,最接近比赛停止时球的位置的地点。如果不是在比

赛中,如中场开球、球门球、角球、自由球、罚球点球或掷球入场时,球破裂或不合标准:

依照规则重新开始比赛。

比赛时间内,未经过裁判同意,不可更换比赛用球。

国际足总决议

决议1

正式比赛中,只允许使用符合规则第二章条文规定的球。

国际足球总会主办的比赛和各洲足球联盟管辖的比赛,所使用的足球必须有下列三种标志之一:

正式的「国际足总核准合格」(FIFA APPROVED)标志。

正式的「国际足总检验合格」(FIFA INSPECTED)标志。

「国际比赛球标准」(INTERNATIONAL MATCHBALL STANDARD)的证明。

足球上附有这些标志,表示正式通过检验,除了符合规则第二章规定的基本规格,并且符合各种标

志的技术规格。各种标志的技术规格必须由国际足总理事长核定。执行检验的机构由国际足总核准。

各国家足球协会的比赛可规定使用有这三种标志之一的足球。其它所有比赛使用的球,必须都符合

规则第二章的规定。

决议2

国际足总主办的比赛和各洲足球联盟及各国家足球协会管辖的比赛,比赛使用的球不可有商业,除

了竞赛及主办单位的徽章及授权的制造厂商的商标。竞赛规程可规定这些标志的大小及数量。

三、球员人数

球员

一场比赛应由两队对抗,每队上场球员不可多於11人,其中一人是守门员。 如果任何一队少於7人,不可开始

比赛。

正式比赛

国际足球总会、各洲足球联盟或国家足球协会管辖下,所举办的任何正式比赛,每一队最多可替换3名球员。

比赛的竞赛规程必须规定可以提名几位替补球员。替补球员名单可填3人,最多7人。

其他比赛

其他比赛,最多可替换5名球员,并且必须依照下烈规定:

相关球队同意最多可替换几人。

在比赛开始前通知裁判。

如果未通知裁判,或在比赛开始前未作出决定,则替换球员不可多於3人。

所有比赛

所有比赛的替补球员名单必须在比赛开始前送交裁判。替补球员未在比赛开始提出名单,不得替补上场比赛。

替换球员程序

替换比赛球员,必须遵照下列规定:

替换球员之前应先通知裁判。

替补球员应等到被替补球员已离开球场,并得到裁判的许可信号,才可进入球场。

替补球员应在比赛暂停时,只可由中线进入球场。

当替补球员进入球场时,即完成替换。

完成替换时,替补球员成为比赛球员,被替补球员即失去比赛球员身分。

已被替补离场的球员不能再上场比赛。

所有替补球员无论是否上场比赛,都应服从裁判的判决及管辖。

更换守门员

任何球员都可以和守门员交换位置,并且必须依照下列规定:

更换位置前应先通知裁判。

在比赛停止时进行更换位置。

违规及罚则

如果一替补球员未获得裁判允许即进入球场:

停止比赛。

警告该替补球员并举黄牌,并且必须离开球场。

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地点,坠球重新开始比赛。如果当时球是在球门区内,则坠球的地点是

在平行球门线的球门区线上,最接近比赛停止时球的位置的地点。

如果一球员未获得裁判允许即与守门员交换位置:

继续比赛。

当球不在比赛中时,警告相关的球员,并举黄牌。

对本章规则的其他违规:

警告相关的球员,并举黄牌。

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因为裁判执行警告而停止比赛:

由对方球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地点,踢一间接自由球,重新开始比赛。如果是守方在自己的

球门区内踢间接自由球,可以在球门区内任何一点踢球。如果是攻方在对方的球门区内踢间接自由

球,则踢球的地点是在平行球门线的球门区线上,最接近犯规发生位置的地点。

球员及替补球员判罚离场

球员在比赛开始前被判罚离场,可以从已提名的替补球员中替补一人。替补球员被判罚离场,不论是在比赛

开始前或是在比赛开始后,一律不得替补。

国际足总决议

决议1

依据规则第三章的规定,每一队球员的最少人数,由各国家协会决定。 国际足总理事会的意见,

如果有任何一队球员少於7人,不应继续比赛。

决议2

在比赛中,教练可向球员传达技术性的指示。在划有技术区域的球场,教练及其他球队职员必须在技

术区域内,随时约束言行。

四、球员装备

安全性

球员不得穿戴对自己或其他球员有危险的装备或任何物品(包括任何珠宝饰物)。

基本装备

球员必要的基本装备包括:

运动衫或衬衫。

短裤-如果在短裤里面穿紧身裤,紧身裤的颜色要与短裤的主要颜色相同。

长袜

护胫

球鞋

护胫

全部覆盖在长袜内。

用合适的材料制成(橡胶、塑胶或类似材料)。

具有相当程度的保护作用。

守门员

每一名守门员球衣的颜色,要与其他球员、裁判及助理裁判服装的颜色不同。

违规及罚则

凡是违反本章规则:

不必停止比赛。

裁判应指示违反规则的球员离开球场穿戴符合规则的装备。

违反规则的球员应在球不在比赛中时离开球场,除非该球员的装备已经符合规则。

任何球员离开球场调整装备,未获得裁判允许不可再进场。

裁判允许球员再进场之前,应先检查其装备是否符合规则。

只有当球不在比赛中时,才可允许球员再进场。

一球员因违反本章规则离开球场,他未获得裁判允许即进场(或再进场),应被警告并举黄牌。

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因为裁判执行警告而停止比赛:

由犯规球队的对方球员,在裁判停止比赛时球所在的地点,踢一间接自由球,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是守方在自己的球门区内踢间接自由球,可在球门区内任何一点踢球。

如果是攻方在对方的球门区内踢间接自由球,踢球的地点是在平行球门线的球门区线上,最接

近犯规位置的地点。

五、裁判

裁判的授权

一场比赛由一位裁判控管全场。裁判对於被指派的比赛,有资格全权执行规则。

权力及职责

执行规则。

与助理裁判(及预备裁判)合作控管比赛。

确定比赛用球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规定。

确定球员装备符合规则第四章的规定。

担任比赛计时,并记录比赛。

因为违反规则的任何事情,有权停止、暂停或结束比赛。

因为场外的任何干扰,停止、暂停或结束比赛。

认为球员严重受伤时,停止比赛,确实将受伤球员抬出球场处理。

认为球员只是轻微受伤时,继续比赛,直到球不在比赛中,才去处理。

确实执行任何球员受伤流血一定要离开球场。受伤球员必须已经停止流血,并获得裁判允许进场

的信号,才可进场。

当继续比赛将使被犯规的球队获得利益时,继续比赛不处罚犯规。如果预期的得益未发生,则判

罚先前的犯规。

一球员在同时有一种以上的犯规,应处罚较严重的犯规。

球员有被警告及判罚出场的犯规时,应予以处罚。裁判不必立即取处罚行动,但是当球脱离比

赛时,必须予以处罚。

球队职员不能以负责任的态度约束言行,应予处罚。裁判有权驱逐球队职员离开球场及球场四

周。

对於裁判未看见的,依据助理裁判的意见取行动。

确定没有未经允许的人进入球场。

比赛停止后,重新开始比赛。

向有关单位提出比赛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对球员或球队职员取处罚行动的指控,以及在比赛

前、比赛中或比赛后发生的任何其他。

裁判的判决

裁判对於比赛事实的判决即为最后决定。

只有当裁判发觉判决错误或决定纳助理裁判的意见,如还未重新开始比赛,裁判可以更改判决。

国际足总决议

决议1

裁判(适用於助理裁判或预备裁判时亦同)对於以下情况不必担负责任:

球员、职员或观众的任何伤害。

任何财产的任何损害。

任何个人、球会俱乐部、公司、协会或其他组织的任何损失。

是由於或可能由於裁判依据规则,或是裁判为了主持、进行及控制比赛 而取正常程序,所作的决

定而造成。

裁判的决定可能包括:

依据球场或球场周围或天气等条件,决定允许或不允许进行比赛。

因为任何理由决定放弃比赛。

对球场设备或比赛使用器材的决定,包括球门柱、球门横木、角旗杆和球。

因为观众干扰或看台区域的任何,决定停止或不停止比赛。

决定停止或不停止比赛,而允许将受伤球员抬离球场接受治疗。

决定要求或坚持将受伤球员抬离球场接受治疗。

决定允许或不允许球员穿著某种衣服或装备。

决定(这可视为裁判的职责)允许或不允许任何人员(包括球队或球场职员、警卫人员、摄影记

者或其他媒体人员)在球场附近。

依据规则,或依据国际足球总会、各洲联盟、国家协会、球会联盟的法规或比赛的竞赛规程,

执行职务所作的任何决定。

决议2

正式比赛指派预备裁判(第四裁判)时,预备裁判的角色与职责必须依照国际足球总会理事会的规定

执行。

决议3

比赛事实应包括是否进球与比赛结果。

七、比赛时间

上下半场

比赛为两个时间相等的半场,上下半场各为45分钟。经过裁判与两队的同意才可另行决定比赛时间。任何更改比

赛时间的协议(例如因为光线太暗,减少上下半场时间各为40分钟)必须在比赛开始前作成决定,并且必须符

合竞赛规程

半场休息时间

球员有权要求半场休息时间。

半场休息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比赛的竞赛规程必须明文规定半场休息的时间。

只有获得裁判同意,才可更改半场休息的时间。

补足消耗时间

上下半场由於下列原因而消耗的时间都要补足:

替补球员。

察看受伤球员。

搬运受伤球员离开球场接受治疗。

延误时间。

任何其他原因。

补足消耗时间由裁判全权决定。

罚球点球

上下半场结束时或加时比赛上下半场结束时,允许延长比赛时间至踢完罚球点球为止。

加时比赛

比赛的竞赛规程可规定,和局时加时比赛,加时比赛为两个时间相等的半场。规则第八章的规定亦适用於加

时比赛。

腰斩比赛

被腰斩的比赛应重赛,除非比赛的竞赛规程另有规定。

八、开始比赛及重新开始比赛

赛前措施

掷钱币决定球队选边。猜掷钱币得胜的一队,决定上半场攻那一个球门。另一队中场开球开始比赛。

猜掷钱币得胜的一队,在下半场开始时中场开球。下半场比赛时,两队交换场地,进攻另外一边的球门。

中场开球

中场开球是开始比赛或重新开始比赛的一种方法:

在比赛开始时

在进球之后

在下半场开始时

在加时比赛的上下半场开始时中场开球直接进入球门,可算进球。

程序

全部球员都在已方的半场内

开球球队的对方球员,在球进入比赛中之前,都必须距离球至少9.5公尺(10码)。

球静止在球场的中央点上

裁判发出信号

当球向前踢动时,球即进入比赛中。

在球触及其他球员之前,开球球员不可第二次触球。当一队进球之后,由另一队中场开球。

违规及罚则

如果开球球员在球触及其他球员之前第二次触球:

判由对方球队在违规发生地点踢一间接自由球

对中场开球程序的其他违规:

重新开球

坠球

当球在比赛中,由於规则中未规定的任何原因,须要暂停比赛时,以坠球的方式重新开始比赛。

程序

裁判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位置坠球,如果比赛停止时球的位置是在球门区内,则坠球的地点是在平行球门

线的球门区线上,最接近球的位置的地点。当坠球触地,比赛即重新开始。

违规及罚则

重新坠球:

如果在球触地之前,有球员触球。

如果球触地后,未触及球员,球即弹出球场。

特别情况

防守球队在已方的球门区内踢自由球,可以在球门区内任何一点踢球。

进攻球队在对方的球门区内踢间接自由球,踢球的地点是在平行球门线的球门区线上,最接近犯规发生位置

的点。比赛暂停后,以坠球重新开始比赛,如果比赛停止时球的位置是在球门区内,则坠球的地点是在平行

线的球门区线上,最接近比赛停止时球的位置的地点。

5人制足球规则

一、球场

球场界线及附属设备如所绘附图。

长度及宽度

球场应为长方形。 边线的长度必定大於球门线的长度。

长度:最短25公尺 最长42公尺

宽度:最短15公尺 最长25公尺

国际比赛的球场

长度:最短38公尺 最长42公尺

宽度:最短18公尺 最长22公尺

球场界线

球场应有界线。球场各区的界线都包括在各区的范围内。两侧较长的界线是边线。两端较短的界线是球门线。

所有的界线宽度8公分。球场中线划分球场为两个半场。球场中央点应标示在中线的正中央。以中央点为圆心,

3公尺为半径,划一圆圈是中圈。

罚球区

在球场两端依照下列规定各划一罚球区:以两球门柱为圆心,6公尺为半径,向场内各划一个四分之一圆弧。

圆弧由球门线划至从球门柱外侧与球门线垂直的想线。两圆弧的上端划一条平行于球门线的3.16公尺连接线。

两圆弧与连接线及球门线围绕的区域是罚球区。

罚球点

罚球点距离两球门柱之间的中点6公尺,并与两球门柱距离相等。

第二罚球点

第二罚球点距离两球门柱之间的中点10公尺,并与两球门柱距离相等。

角球区弧线

以球场四角为圆心,25公分为半径,在球场四角内各划一个四分之一圆弧线。

替补区

替补区与球队座位在球场相同的一边。替补区的位置在各球队座位的正前方。球员替换时应从替补区进入及离

开球场。

替补区的位置在各球队座位的正前方,长度5公尺。两侧各划一线与边线垂直,宽度8公分,长度80公分,40公

分在球场内,40公分在球场外。

各替补区至中线与边线的交叉点的距离是5公尺。两替补区之间的空间,在计时员桌子的正前方,应保持净空。

球门

球门应设在球门线的中央。

球门由两根直立门柱,上架一根水平横木组成。两根门柱与球场两角的距离相等。两根球门柱(从门柱内缘

丈量)距离3公尺,从球门横木下缘至地面距离2公尺,两根门柱及横木的宽度与厚度同为8公分。球门网用大

麻、黄麻或尼龙绳编成。球门网挂在球门后方,连接于门柱和横木。球门网的下缘应用弯曲铁棒或其它方法

支撑固定。 球门的深度,从球门柱内缘向球场外侧延伸,上方至少80公分,地面至少100公分。

安全性

球门可以移动。比赛时,球门必须固定在地面。

球场表面

球场表面必须平坦平直,不能有坑洞。一般都用木材或合成物质制成,应避免用混凝土或柏油材料。

国际足总决议

决议1

球门线长度15~16公尺的球场,罚球区圆弧的半径只有4公尺。在此球场,罚球点的位置不是在罚球区的界线上,

仍然是在距离两球门柱之间的中点6公尺的位置,并与两球门柱距离相等。

决议2

一般比赛的球场表面可为天然草皮、人工草皮或泥土,但是不可用作国际比赛的球场。

决议3

在球场的球门线外侧,距离角球区弧线5公尺可划一垂直线。踢角球时确实执行守球员保持此距离。垂直线的

宽度8公分。

决议4

各球队座位的位置在边线外侧,邻接计时员桌子正前方的空间。

二、球

材料及标准

球是圆形的。

以皮革或其它合适的材料制成。

球体的圆周,不得超过64公分,不得少于62公分。

球的重量,在比赛开始时,不得超过440公克,不得少于400公克。

球的气压,在海平面为0.4至0.6大气压力。

更换不合标准的球

如果在比赛中,球破裂或不合标准:

停止比赛。

更换标准的球,在球破裂的地点,坠球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不是在比赛中,如中场开球、掷球门球、角球、自由球、罚球点球或踢球入场时,

球破裂或不合标准:

依照规则重新开始比赛。 比赛时间内,未经过裁判同意,不可更换比赛用球。

国际足总决议

决议1

国际比赛不可用毛毡制成的球。

决议2

球的弹力,从2公尺的高度坠地时,第一次反弹的高度不可超过65公分,也不可低于50公分。

国际足球总会主办的比赛和各洲足球联盟管辖的比赛,所使用的球必须有下列三种标志之一:

正式的「国际足总核准合格」标志(FIFA APPROVED)。

正式的「国际足总检验合格」标志(FIFA INSPECTED)。

「国际比赛球标准」证明(INTERNATIONAL MATCHBALL STANDARD)

足球上附有这些标志,表示正式通过检验,除了符合规则第二章规定的基本规格,并且符合各种标志的技术规格。

各种标志的技术规格由国际足总发布。执行检验的机构由国际足总挑选。 各国家足球协会可规定其比赛使用有这

三种标

志之一的球。

其它所有比赛使用的球,必须都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规定。 国家足球协会规定其比赛使用有FIFA APPROVED标志

或FIFA INSPECTED标志的球,也必须允许使用有免付费的INTERNATIONAL MATCHBALL STANDARD的标志的球。

国际足球总会主办的比赛,和各洲足球联盟及各国家足球协会管辖的比赛,比赛使用的球不可有商业广告,除了

竞赛及主办单位的徽章及授权的制造厂商的商标。竞赛规程可规定这些标志的大小及数量。

三、球员人数

球员

一场比赛应由两队对抗,每队上场球员不可多于5人,其中一人是守门员。

替换球员程序

国际足球总会、各洲足球联盟或国家足球协会依照规则所举办的任何正式比赛,都可替换球员。

替补球员至多以7人为限。在比赛时,替换球员的次数没有限制。一名已经替换出场的球员可以再进场替换另一

名球员。当球在比赛中或在比赛外皆可替换球员。 替换球员的规定如下:

球员离开球场,必须由自己球队的替补区。

球员进入球场,也须由自己球队的替补区,但是应等到离场球员完全越过边线时,才可进场。

替补球员无论是否上场比赛,都应服从裁判的判决及管辖。

当替补球员进入球场时,即完成替换。此时,替补球员成为比赛球员,被替补球员即失去比赛球员身份。守门

员可以和任何其它球员交换位置。

违规及罚则

当替换球员时,如果替补球员在被替补球员尚未离开球场前,即先进入球场:

停止比赛

指示被替补球员离开球场

警告替补球员并举黄牌

由对方球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地点,踢间接自由球重新开始比赛。如果球在罚球区内,踢间接自由球的地

点应在罚球区线上,最接近比赛停止时球的位置的地点。

当替换球员时,替补球员进入球场或被替补球员离开球场末经由替补区:

停止比赛

警告违规球员并举黄牌

由对方球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地点,踢间接自由球重新开始比赛。如果球在罚球区内,踢间接自由球的地

点应在罚球区线上,最接近比赛停止时球的位置的地点。

国际足总决议

决议1

比赛开始时,每队上场比赛球员人数至少5人。

决议2

有球员被判罚离场,如果任何一队球员少于3人(包括守门员),这场比赛应停止。

四、球员装备

安全性

球员不得穿戴对自己或其它球员有危险的装备或任何物品,包括任何珠宝饰物。

基本装备

球员必要的基本装备包括:

运动衫或球衫

短裤---如果在短裤面穿紧身裤,紧身裤的颜色要与短裤的主要颜色相同。

长袜

护胫

球鞋---脚上穿的装备只允许用帆布或软

号足球版权怎么弄

 由于目前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在体育竞赛领域,体育的商业化等因素严重地侵蚀体育竞争,滋生腐败,弄虚作、服用、幕后交易、黑哨等各种违法乱纪行为日益蔓延,使得公平在体育竞争中地位受到动摇,甚至阻碍了体育运动的健康发展。

对体育竞赛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

什么是不正当竞争(Unfaircompetition)?不正当竞争实质上就是“不公平竞争”,这种称谓为国际上所通用,也为国际上一些权威性法律文件和法律著作所用。当然,对于不正当竞争的内涵和外延,有多种说法。对此,立法上和学术界的解释不尽相同。在国际上,各国的解释也不尽一致。例如:《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认为:“凡在工商业事务中违反诚实的习惯做法的竞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巴黎公约的这一观点得到了大多数国家的认同,并在一般有关竞争的条款中都取了相同或相似的界定。

在我国,一般认为,不正当竞争是相对于正当竞争而言的,其本质是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反“诚实交易惯例”,其结果是损害了其他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是困家法律所禁止的一种行为。因此,对不正当竞争的界定,应当反映其本质特征。鉴此,可以将不正当竞争定义为:参与竞争者违反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损害其他竞争者的合法权益以至违反了国家法律的行为。

而运动竞赛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任何组织和个人,在运动竞赛中违反了体育公平竞赛的基本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取弄虚作、营私舞弊等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损害其他体育竞争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这些合法权益包括相对方运动员、教练员、体育团体的公平竞赛权和应得的名誉权、入围晋级权,获得奖牌、奖杯、奖金等人身权和财产权,同时还侵害了观众的知情权。

一般认为不正当竞争分为以下三个方面:(1)一般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指在竞争中用不合法的方式,违背了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公平竞争原则。如:在比赛中服用等。这种分类是从普遍意义上而言的,散见于各种不公平竞争行为中。(2)限制竞争行为。限制竞争行为是以各种手段阻碍对手参与竞争的行为,并非都是违法行为。根据其是否违反法律又可将其分为合法的限制竞争行为和违法的限制竞争行为,前者如对运动员的参与资格加以限制,后者如对运动员或参赛队区别对待。其中,合法的限制竞争行为有时也是不合理的,在现实操作中很容易被滥用成为不公平竞争的工具,所以应加以规治。而不合法的竞争行为有时又是出于无奈,有其合理性,如对一些经常舞弊、作的参赛者进行更加严格的限制。故不能一概而论,片面的看待限制竞争行为。(3)垄断竞争行为。现今我国的体育竞争大都受到的统一的管理,没有完全的商业化,因此广泛存在垄断竞争的行为,法律上对其并没有否定。如:我国的足球联赛。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垄断的性质,它会减少和限制竞争,容易诱发腐败,是对竞争公平合理性的侵犯。为了保证体育竞争的公平与公正,促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在今后的立法中必须对垄断竞争行为加以限制。

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

如其他行为一样,本文认为不正当竞争由四个构成要件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界定一行为是否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必须同时具备这四个要件。

1.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指运动竞赛中的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体育官员、随队医生、体育科研人员以及体育组织和团体等。他们通常是行为的直接参加者,同时也是利益相关者。其中,不同的行为只能由不同的主体完成。如:裁判员受贿的主体只能是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国家公务的人员。使用违禁药物的主体是参加或是准备参加重大运动竞赛的运动员、指示、教唆、强迫或欺骗其使用的教练员、体育官员及随队医生。

1.2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观方面:

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观上通常为故意,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过失。如:对于受贿行为,裁判员受贿造成执法不公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不可能是过失。而对于服用违禁药物的行为主观方面一般是故意。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及有利益关系的人员受巨大的精神和物质利益的诱惑,而不惜置法律、法规和道德于脑后,铤而走险。但也有少数属于上当、受骗,如运动员不知真情,教练员或队医暗中操作,或因生病、感冒不慎而服用了含有违禁药物成分的药物造成的。

1.3不正当竞争行为侵犯的客体:

指由我国体育立法及相关立法所保护的正常的体育竞争秩序、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正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公平的体育竞争秩序的侵害使其成为法律必须予以规定的对象。

1.4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客观方面:

指竞争者违反法律、法规所保护的竞争秩序所造成的客观外在事实特征。这是不正当竞争的外在表现。是界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重要因素。如:服用违禁药物行为的客观方面是违法者利用运动员参加重要运动竞赛的机会,服用违禁药物以战胜对手获取荣誉和物质利益。裁判员受贿行为的客观方面是裁判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方)钱财,为自己、同时也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2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

在以上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界定的基础上,以下将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分类。

2.1与参赛者个人资格相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1.1运动员在年龄、体重上弄虚作

隐瞒运动员的真实年龄,让青年队员参加少年比赛,让成人队员参加青年比赛是不正当行为者的惯用伎俩。由于生理发展上的差异,让高年龄组的队员参加低年龄组的比赛,当然容易取得比赛的胜利,这显然是一种不公平的竞争行为。还有如拳击、举重比赛,取不正当手段,隐瞒、谎报队员体重等也严重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

2.1.2在男女性别上偷梁换柱

男女性别上的差异导致男女运动员在身体耐力、柔韧性、速度、抗击打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等方而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因此让男运动员参加为女运动员而设的项目,当然容易取得比赛的胜利。

2.1.3比赛中服用违禁药物

运动员在比赛中服用等违禁药物能增强身心能力,因而在竞赛中表现出更强的兴奋度。这一行为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典型代表,也在国际体育竞争倍受唾弃。的服用不当损害了竞争的公平性,同时也给运动员的健康带来了不良的影响。据统计,6()年代由于等药物的滥用,直接或间接死亡的运动员达3()多人。

2.2与违反竞技规则相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2.1偷窃、泄露体育情报、技术(侵犯体育竞技秘密行为)竞技秘密是指权利人取保密措施而不为公众知悉、能给竞技体育经营者带来经济利益或获得入围资格,且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实战术。一般而言,它包括运动员个人技术特长及弱点的分析资料,发挥某种运动水平的技术诀窍、训练技巧,对所有参赛对手的优劣分析报告及对策,对具体对手的攻防战术等。侵犯竞技秘密的行为是指行为人为了达到争胜目的(高额奖金或入围资格),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泄露或使用他人竞技秘密的行为。如:内部人员盗窃竞技秘密转卖或泄露,从中牟利;外部人员(竞争对手)盗窃竞技秘密,在竞争中与权利人进行竞争;了解或掌握竞技秘密的人员,擅自泄露或允许他人的使用该项秘密;知悉他人竞技秘密后,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在公共媒体上宣传、泄露该项竞技秘密;明知第三者是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竞技秘密,仍设法取得自用或泄露;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擅自将在其工作中知悉的竞技秘密泄露给外界;用高薪策动竞争对手的教练员、技术员或相关人员退职、辞职后聘用等。

2.2.2“球”行为

球指运动员或教练员被诱惑、被贿赂而没有真实地打出比赛结果,裁判员被诱惑、被贿赂而故意漏判、误判造成比赛结果失真的行为。竞技贿赂行为常常是“球行为”的内核。其中受贿者故意让行贿者入围,可能损害其他竞技队的名次或参赛机会。例如:在A、B、c、D四队的循环赛中,靠积分或净胜成绩才能出线的C队或D队,只有在A队或B队输或平局时,才能决定谁出线。若有竞技贿赂行为,出现“放水”现象,结果会使应该出线的队出线无望。同时还有串通、合谋的行为。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技体育经营者,恶意串通,密谋协议,排挤其他竞争对手,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竞争,获取出线权或高额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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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在比赛制度上玩弄把戏的行为

比赛的组织者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在比赛的安排上做手脚,为不公平竞争铺设道路的行为。例如,1994年奥运会足球预选赛,中国足球队被安排与3支西亚球队在一个组,结果导致“黑色3分钟”。中国足球队几次未能冲出亚洲,固然与我们的实力有关,但与亚足联在赛制安排上的不公平,不能说没有一点关系。中国女足在第3届世界杯比赛中,7天往返4个城市,行程5000多公,以疲劳之身对抗美国队的以逸待劳。不仅在赛制上,在项目设置上也存在着不公平现象。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共设26个大项,除柔道1项外,其余都是源于欧美的西方体育项目。在奥运会项目膨胀的今天,某些与奥运会已有项目儿乎重复的西方体育项目仍能进入奥运会(如26届新增的男女沙滩排球),而东方体育项目进人奥运会的历程却极其艰难。

有些竞技体育组织自身的组织制度也存在严重的不公平现象。例如国际奥委会的“自我遴选”制度就不合理不公平,由于这种制度所造成的历史惯性,使国际奥委会委员的构成出现了不公平现象,在现任的112名国际奥委会委员中,欧洲拥有51位,占总数的45.5oA。在111个国家和地区奥委会无一名国际奥委会委员的情况下,意大利和瑞士却各有4名委员,美国、西班牙、瑞典也各拥有3名委员。委员的不合理构成决定了在奥林匹克运动的决策机构中必然存在着严重的欧美中心主义,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国申办2000年奥运会的成功。近期,国际足联对亚足联在2002年世界杯出线名额问题上的强硬态度,也说明了不公平现象。此外,体育竞争中的“黑哨”行为、以过激言行攻击客队队员、制造不负责任的新闻、在竞争中用双重标准的行为也都是违背公平竞争原则的体现。

2.3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基本制度

竞技体育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既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又是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其他经营者合法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侵权行为。它扰乱了正常的体育竞赛秩序,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根据《体育法》的规定,“在竞技体育中从事弄虚作等违反纪律和体育规则的行为,南体育社会团体按照章程规定给予处罚;对国家工作人员中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在竞技体育活动中,有贿赂、、组织赌搏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虽然目前我国还没有制定出专门的竞技体育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但《体育法》、《公民法5.《刑法》和中围足协颁布的《全国足球比赛纪律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也规定了违法责任,归纳起来,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应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2.3.1行政责任

实施竞技体育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行为人承担行政责任,就是接受同家行政机关依法给予的行政制裁。行政制裁根据我国的规定,分为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二类。行政处罚是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给予犯有轻微违法行为而尚不够刑事处分的公民或法人的一种制裁,必须根据法律规定实施。这里的特定行政机关,是指院体育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体育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如各级体委。这些处罚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分是指各级体委,有关体育协会和体育俱乐部,按行政隶属关系给予犯有违法失职行为或违反纪律人员的一种制裁。如中国足协就颁布有《全同足球比赛纪律规定》等规则,用以处分违纪者。这些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开除、取消参赛资格、停赛等。

2.3.2民事责任

不正当竞争的民事责任,是指竞技体育的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实施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这一责任的形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等。

2.3.3刑事责任

体育法第51条第2款规定:在竞技体育活动中,有贿赂、、组织赌搏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再者,各类体育俱乐部实行公司化后,凡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公司,根据刑法第163条的规定:“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可定为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反不正当竞争法也规定,经营者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从以上看来我国对于体育竞争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立法是多角度的,对于违法行为的惩治方式和类型也较为全面。从法律体系上讲,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体育法》为基本法律,《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反条例》等重要法规及有关法规、规章为重要补充的体育立法的基本框架。但是,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我们尚且没有专门的立法,仅以相关法律加以规治毕竟不具有针对性,其效果当然也相对较差。因此必须要加快推动专门的竞技体育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制定。从立法上给予体育竞争行为以规定,使体育竞争行为有法可循,也使对于违法行为的惩处有其法律依据。

同时,从体育法律责任的执法主体而言,现在体育中许多问题都是由体育社会团体作为执法主体来解决的。体育社会团体既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执法机关,没有行,也无司法审查权。由他们对不公平竞争行为进行管理和解决既没有法律依据也不可能有法律强制力,因而管理的效果和力度自然不理想。许多不公平竞争行为如问题的屡禁不止,与执法主体不清的情况不无关系。因此确实有必要确定合法有力的执法主体以应对体育竞争中的违法行为。

最后,法律观念的建立、公平竞争环境的营造也是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重要环节。公平、公正、公开的思想应始终贯穿在体育竞争之中。它有利于社会的发展、体育运动的发展及运动员的身心安全和健康。当然这不仅需要得到部门、地方权力机构、经纪人、赞助商的支持,更需要各方面的力量来共同维护。其中运动员自律是根本,组织公平是关键,净化环境是核心,依法管理是保证,监督检查是补充有利于社会的发展,有利于体育运动的发展,包括有利于促进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运动员的身心安全和健康等

1、在申请号足球版权之前,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包括《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

2、申请号足球版权需要获得赛事主办方的授权。

3、根据赛事主办方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格、公司简介、资质证明等。

4、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赛事主办方,并按照要求支付相关费用。

5、等待赛事主办方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需要补充材料,及时按照要求进行补充。

6、申请通过,赛事主办方会授予申请者相应的版权授权,申请者可以按照授权要求进行转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