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都体育学院单招标准

2.体育单招文化课考试范围

3.体育单招考试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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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 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育专项成绩×70?) 在文化成绩及体育专项成绩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先后顺序和各项目招生按照综合评价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优先录取

(每个学校的录取方式不一样,答案仅供参考,具体公示可以咨询你要参加单招的学校。)

成都体育学院单招标准

解读体育单招

一、什么是体育单招?

体育单招是部分体育专业单独招生的简称,是指经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的部分院校可以对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注:原名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招生。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命题,体育专项考试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统一的考试办法和评分标准。由招生院校组织实施文化、体育专项考试及录取工作,录取名单报生源所在省高招办和国家体育总局备案。

二、为什么选择体育单招?

1、现在高考的考生越来越多,2019年参加高考人数为1031万,(不含高职扩招补报名人数),像广东、江西、安徽、湖南、河南、四川等省份2019年的本科录取率(包含三本)都低于40%,而体育单招2019年的本科录取率43.6%,虽然达到历年最低,但却给体育生提供了进入高校的另一条跑道,试问如果体育生直接参与普通高考1031万人的竞争行列,考入本科的胜算是多少?,进入985/211重点院校的几率又有多少呢?而且体育单招的考试时间是在普通高考前,录取名单基本在5月下旬就可以公布,与高考的时间不冲突,这样给考生多了一次考上大学的机会。

2、体育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现在国内依旧稀缺体育人才,随着国家经济发展,体育产业越来越大、就业也越来越广,比如教师、私人教练、体育经纪人、体育赛事运营、俱乐部管理、新闻解说等等。

3、大学只是一个培养学习能力的过程,并不能一纸定终生,专业也不可能给你的人生定格,而且单招的院校都是具有良好的学习环境,高校正规的管理,未来的机会都是自己可以努力争取来的。

三、体育单招院校是怎么进行录取的?

体育单招院校录取是根据报考本校考生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式为(文化分/6)x30%+专项分x70%,其中文化分是考语文、数学、政治和英语四科,每科150分,四科总分600分;体育专项满分是100分,每个专项的考试标准参照。

部分院校报考和录取时会设定最低录取标准,比如北京体育大学2019年报考最低运动级别要求是国家一级,录取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250分,游泳项目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94分等。每年从11月份开始,各个体育单招录取院校都会陆陆续续公布次年的招生简章,柏木体育都会第一时间整理发布给大家。

四、体育单招和普通高考考上的考生在大学里有什么不同?

没有什么不一样,都是全日制的统招生,各方面待遇一样,毕业证、学士学位都一样。因为体育单招和高考的考试性质是平等的。

体育单招文化课考试范围

招生对象与要求

1、符合高考报名条件,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2、具备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2021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冬季项目为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其他项目为2011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

3、运动训练专业:招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项目:田径、篮球、排球、沙滩排球(二人制)、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花样游泳、体操、技巧、艺术体操、举重、自由式摔跤、高尔夫球、跆拳道、攀岩;招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项目:赛艇、皮划艇、水球、跳水、垒球、棒球、曲棍球、柔道、拳击、射击、射箭、空手道、速度滑冰、短道速滑、冰球、跳台滑雪、单板滑雪。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项目:武术套路、武术散打;招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项目:中国式摔跤。

4、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考试报名

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体育单招管理系统中进行注册、报名、缴费,具体报名时间:

冬季项目:

注册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月1日12:00

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月5日12:00

其他项目:

注册时间为2021年2月1日至3月1日12:00

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3月10日12:00

以上内容参考:成都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2021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

体育单招考试是怎么回事?

体育单招文化课考试范围如下:

体育单招文化课考试内容是只有四门科目:语文、英语、数学、政治,总分六百分。

体育单招是指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单招考试学生必须是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

招生项目:

冬季项目:速度滑冰、短道速滑、花样滑冰、冰球、冰壶、越野滑雪、高山滑雪、跳台滑雪、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雪上技巧)、单板滑雪(平行大回转、U型场地)、冬季两项。?[2]?

夏季项目:射击、射箭、场地自行车、公路自行车、山地自行车、BMX小轮车、击剑、现代五项、铁人三项、马术、帆船、赛艇、皮划艇静水、皮划艇激流回旋、蹼泳、滑水、摩托艇、举重、自由式摔跤、古典式摔跤、柔道、拳击、跆拳道、空手道、田径、游泳、公开水域游泳、跳水、水球、花样游泳。

体操、艺术体操、蹦床、技巧、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足球(十一人制)、篮球、排球、沙滩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橄榄球*、高尔夫球、围棋、象棋、国际象棋、登山、攀岩。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武术套路、武术散打、中国式摔跤。

报名条件及操作步骤: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2、具备《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三条所列项目二级(含)运动员以上技术等级称号。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3、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冬季项目为2012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夏季项目(含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项目,下同)为201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10日。?[1]?

考生操作步骤:

1、考生可在招生院校官方网站、“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中查询各院校冬季项目招生简章,12:00后可查询夏季项目招生简章(招生简章以招生院校官方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2、考生依据院校招生简章,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体育单招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时应合理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并确定志愿顺序。

3、考生依据体育专项考试的收费标准和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文化考试收费标准,在线缴纳考试费。省级招生考生机构在对考生生源地信息进行审核后,考生生源地如有变化,考生应根据审核后的生源所在地文化考试收费标准,办理文化考试费补缴或退费手续,未按规定时间补缴文化考试费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体育单招考试管理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 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做好2008年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考生,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招生主要实行以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命题并组织考试,试卷由招生院校组织评阅,体育专项考试由招生院校负责组织,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统一的考试办法和评分标准。

符合国家体育总局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免试条件的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普通高等学校的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习的,须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做好2008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工作的通知》(体科字[2007]271号)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第三条 运动训练专业可按本办法进行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有: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首都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河北体育学院、吉林体育学院、哈尔滨体育学院、南京体育学院、山东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北京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大学、中北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大连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大学、吉林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长春师范学院、哈尔滨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苏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宁波大学、绍兴文理学院、安徽师范大学、集美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华东交通大学、江西师范大学、赣南师范学院、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理工大学、烟台大学、聊城大学、曲阜师范大学、河南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洛阳师范学院、黄河科技学院、江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贵州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陕西理工学院、天水师范学院、青海师范大学、石河子大学、新疆师范大学共66所。

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可按本办法进行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有: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首都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河北体育学院、吉林体育学院、哈尔滨体育学院、南京体育学院、山东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中央民族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浙江大学、杭州师范学院、阜阳师范学院、集美大学、鲁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菏泽学院、河南大学、郑州大学、洛阳师范学院、黄河科技学院、吉首大学、海南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学院共38所。

上述普通高等学校在本办法中统称为招生院校。

第四条 招生院校运动训练专业项目有:田径、足球、篮球、排球、沙滩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手球、垒球、棒球、曲棍球、游泳(跳水、花样游泳、水球)、赛艇、皮划艇、帆船(帆板)、体操(艺术体操、蹦床、技巧)、举重、柔道、跆拳道、拳击、古典摔跤、自由摔跤、现代五项、铁人三项、自行车、马术、击剑、射击、射箭,滑冰(花样滑冰、速滑、短道速滑)、滑雪(越野、高山、跳台、自由式)、冰球、雪橇、冰壶、冬季两项、雪车、围棋、国际象棋、登山(高山救援)、航海模型、航空模型、飞机跳伞、滑水、摩托艇、蹼泳;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项目有:武术套路、散打。

第五条 本办法招生的对象主要是在役和退役的优秀运动员以及具备第四条所列项目之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的后备人才。

第六条 招生院校应当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办法,制订本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招生简章。招生简章内容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专业方向、办学类型、学习形式、招生人数及具体报考条件,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以及报名时间、地点、联系电话、网址和其它有关事宜。招生院校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及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经核准备案的招生简章方可公布,各招生院校必须认真履行招生简章中所公布的录取规则和有关承诺。

第七条 报考按本办法招生的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应当符合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备第四条所列项目之二级运动员(含)或二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具备第四条所列项目之一级运动员(含)或一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第八条 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招生院校负责考生的资格审查及单招报名工作,冬季项目报名工作应当于1月31日前结束,其他项目的报名工作于4月1日前结束。

第九条 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的文化考试定于5月10日、11日(见附件2)进行,体育专项考试原则上于文化考试前七日内进行。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体育专项考试时间的,必须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核准。

冬季项目专项考试应当在1月至3月之间进行,考试具体时间须经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核准。

第十条 招生考试的考点设置必须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批准,并报送当地省级招办备案。体育专项测试考点与文化考试考点必须设在同一城市,招生院校不得擅自增设考点。

第十一条 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各招生院校根据当年招生及生源情况确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及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后执行。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各招生院校根据考生的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及文化课考试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具备一级运动员、一级武士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30分;具备运动健将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50分。

第十三条 运动训练专业录取的新生(含免试),具备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人数不低于该专业当年招生的15%;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的新生(含免试),具备一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人数不低于该专业当年招生的10%。

第十四条 省级招办必须对按本办法招生院校的考试、阅卷及录取过程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 招生院校按本办法招收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的相关工作必须在6月25日前全部完成。

第十六条 招生院校必须于6月1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的成绩库(见附件3)、录取考生信息库(见附件4)、录取新生名册(见附件7)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办理录取手续后7日内,招生院校必须将录取新生名单、招生、招生简章等有关材料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核查备案,备案后的录取新生名单必须在本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 同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如已被招生院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则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第十八条 各招生院校应当于录取工作结束之日起30日内,对本校招生工作进行自查,并书面上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

第十九条 招生院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停止其下一年度招生资格:(一)运动训练专业录取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新生人数低于该专业当年招生15%的;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收一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新生人数低于该专业当年招生10%的;(二)擅自将其他项目纳入本办法进行招生的;(三)擅自将本办法录取的学生转入其他专业学习的;(四)擅自扩大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的;(五)擅自招收未达到录取标准考生的;(六)擅自招收专科生的;(七)擅自增设考点的。

第二十条 招生院校在考生资格审查工作中,发生重大问题的,将停止其按本办法招生资格。

第二十一条 向拟录取的考生(或已录取的学生)收取国家规定以外费用的,将取消其按本办法招生资格。

第二十二条 招生院校的有关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一经查实,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未涉及到的事项,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负责解释。